
本报讯 丁元元
北京时间7月3日,在武汉举行的全国女子足球U-18联赛决赛第四轮比赛中,北京女足对阵河南女足,当北京女足与河南女足的比赛进行到上半时27分钟时,北京女足31号运动员迟梦洁与河南女足12号运动员李柯发生争执并相互追打,引发两队球员之间的斗殴,导致比赛中断3分钟,在场内外造成了恶劣影响。
对此,中国足协开出了针对女足今年以来最严厉的一张罚单——5人停赛一年,3人停赛半年。昨天,中国足协正式对外公布了在女足U18联赛上,北京队与河南队发生冲突的处罚结果。
该“处罚决定”的主要内容如下:
一、停止北京女足31号运动员迟梦洁、12号运动员夏婷婷、14号运动员丁新;河南女足12号运动员李柯、17号运动员曾庆庆参加中国足协举办的足球比赛一年(2008年7月4日至2009年7月3日)。
二、停止北京女足30号运动员庞博、5号运动员岳博乐;河南女足29号运动员张喆参加2008年下半年中国足协举办的足球比赛(从处罚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)。
三、对北京女足俱乐部U-18队队干部李丙龙、主教练刘英,河南女足俱乐部U-18队领队葛惠贤、主教练秦建利及北京女足俱乐部、河南女足俱乐部提出全国通报批评。
对此,足协纪律委员会负责人马成全说:“毫无疑问,这样的处罚对于运动员来讲是非常严厉的,但也理所应当,那些在赛场上不守规矩、随便胡来的队员就应该受到重罚!”
此外,在此事件发生的第二天,天津和大连各有一家媒体刊发称涉及斗殴的共有双方40名球员等内容的虚假报道。
对此,足协纪律委员会也与其新闻委员会取得了联系,建议对报道不实的媒体进行处罚。